第30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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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夜裏, 溫凜做了個夢。
她夢見楊謙南跳下去, 把那枝荷花摘給了她。她站在池邊氣急敗壞, 說池子裏就剩這麽最後一朵荷花,你還給它摘了, 你奶奶怎麽還沒把你從族譜上除名?
楊謙南半個身子浸在水下,擎著花蓋說, 你就說它好不好看吧。
她不說話。
他說, 那我扔了。
溫凜連忙搶下來說別, 然後蹲在池邊,把它化作一盞蓮燈, 小心翼翼地順著水波送走,忍不住惋惜:“人家作為一朵荷花,得多努力才開到了九月末啊, 你就這麽把人給摘了。”
楊謙南笑她似林妹妹葬花, 說:“本來也就這幾天謝,讓它發揮下餘熱。”
溫凜還是心疼, 轉念又說,“你從水裏起來。泡這麽久該要著涼了。”
他說:“這不是在給你的花賠罪呢麽。”
她說:“別耍嘴皮子,快起來。”
他說:“那你拉我上去。”
溫凜清醒地想著,她就這點力氣,拉他一下還不得自己栽進去?可是夢裏的自己不受意識控制似的,毫不猶豫地伸手去拉。
三畝荷塘頃刻化作十裏霜江,她栽下去,身旁空無一人。她無止境地下沈, 沈不到底。
夢中飄來一段芰荷香,秋風裏帶腥,將她驚醒。
醒來才發覺,是電話響了。
緒康白不知從哪得來的消息,知道楊謙南帶她去了楊靳瑤的送行宴,上來就說恭喜,正式坐上了正宮位子了,“是不是該請我吃個飯,溫總?”
溫凜驚魂未定地擦著虛汗,被他叫得一陣好笑,說:“再請你吃飯,我另外半條命也沒了。”
緒康白惡劣地促狹:“喲,玩兒這麽大?”
看這一個個的,掀開皮囊瞧骨相,其實都一副德行。
溫凜也是要臉皮的,肅聲警告:“你再貧嘴,咱倆的交情可就盡了。”
“別。”緒康白清朗地笑,一語雙關,“咱們倆這麽優秀的合作夥伴,盡了多可惜?”
他打電話來其實有正事。
溫凜的公司步入正軌之後,不再滿足於小作坊式的內部消化,瞄準了更廣闊的品牌營銷市場。緒康白為她牽線搭橋,幫她進了一家知名品牌的廣告競標。
“我就幫到這。”他說。
溫凜連忙跪坐在床,喜道:“足夠了!”
“有信心?”
“沒信心。畢竟和業內知名公司比,沒什麽競爭力。”溫凜說,“拿不到獨家合作也沒關系。我的目標是成為他們的合作方之一,吃一小塊蛋糕就夠。畢竟單新媒體營銷這一塊,沒有幾家公司能拿出比我更好的方案。”
緒康白說:“這叫沒信心?”
她訕訕道:“確實沒有多少啊……”
“行了。”他笑著打斷,語氣透著頑劣,“成事之後請我吃飯。你自己搞定楊謙南。”
他們這些人,都有點唯恐天下不亂。
溫凜就這樣在眾人的調侃和觀望裏,度過了一段平靜安然的日子。
那時蘋果公司剛剛推出令它聲名鵲起的iphone4,楊謙南趁它在香港發售,換了個新手機。一周裏有三四天,她走出教室,就看見他等在階梯教室外的長凳上,玩一個博`彩app。
這款應用的界面十分簡陋,乍一看像最原始的紙牌小游戲。楊謙南在上面壓21點。
玩的是現金。
有時候她的教授拖堂拖得久,她就百無聊賴地轉著一支筆,心想時間就是金錢,就這會兒工夫,外頭那位應該又輸出去好幾頓晚飯。
等到終於放課,溫凜第一時間挎上包出去。
她有點小農思想,看見他又亂抽牌,劈手把手機奪過來:“你算不算牌啊?對面UP牌那麽大還抓兩張,大概率爆了,你跟著抓什麽抓!”
楊謙南雙手枕在腦後,往墻上悠然一靠:“下課了?”
溫凜沒好氣地嗯一聲,在屏幕上指指戳戳,幫他贏回來兩把才甘心。
剛遞回去,對面教室踏出來一雙皮鞋。
溫凜心道壞了,小農思想要不得,撿了芝麻丟西瓜。
她一擡頭,和陸秉青的視線對個正著。
對方好似本來打算視若不見,但被她這麽一望,三個人面面相覷,彼此一時都不知該說什麽好。
楊謙南從腦後抽了只手出來,給他姑父介紹:“你侄媳婦。”
溫凜都想砸了他的手機。
陸秉青的表情相當精彩,她一度不忍回憶。儒雅的學者夾著一只黑色公文包,無意識地把包移來移去,最後勉強笑了笑,說你們別堵在門口,後面的同學出不來。
魚貫而出的同學們給了他緩兵的時間。
陸秉青收拾出一張仁慈面龐,問楊謙南說:“你晚飯吃了沒有?”
楊謙南說,“沒。這不在等你侄媳婦一塊兒吃。”
溫凜那天終於找到了由頭,卸載了他的賭博app,並勒令他一個月不能裝回來。
楊謙南挺無辜,說:“你不是對你們學院的課堂效率很有意見麽?正好我幫你反映反映。”
她忍無可忍地喊:“楊謙南——!”
“有什麽不好意思的,嗯?”
溫凜最終放棄了和他的交涉,從此之後去上課都恨不得戴個口罩。
後來有一次,她問楊謙南,他為什麽這麽熱愛輸錢。
楊謙南笑著答:“賭博不就圖個樂子?你斤斤計較算出來錢,有什麽意思。”
有時候溫凜覺得,自己在潛移默化地被改變。從前她是最擅長趨利避害的人,也在最適當的時候抽過身。可惜現在她轉動腦子想一想,滿腦子都覺得他有道理。
賭這個字,確實不該算。
就像他們這一段關系,縱她賭技再拙劣,也能算得出結果。但她告誡自己,不要算。人生總在算計,當個贏家又有什麽意思。好運氣要老天雙手捧上來,才值得歡喜。自己匍匐著去掙,贏了也是悲戚。
所以他們一起麻痹在這種平靜與安然裏頭,從未意識到,那一根見血的銀針,會在何時到來。
答案在十月,他們吵了有史以來最兇的一場架。
溫凜覺得很奇妙。雖然他們的關系不倫不類,但互相從未急赤白臉,即便鬧到決裂的時刻,也是她靜靜地走,或是她靜靜地受。
要論關系融洽,他們興許能評上模範情侶。
但那一次不是。
要問原因,她想了想,或許只能歸結為——楊謙南是真的喜歡她。
他喜歡一個人的方式非常庸俗,送禮物,陪伴她。在她需要的時候,他會不吝惜幫她一點小忙。
那天就是這樣。溫凜在上競標會之前,被他喊去一個飯局。
坐進去她就發現情況不同。那是一個只能用氣勢恢宏來形容的宴會廳,一張分餐式的長餐桌,準時到的人都著深色正裝,不約而同地坐在下座。
整張餐桌半黑半白,楊謙南領著她在白的那邊隨手挑了個座,空出了最上方一個位置。
重要人物自然來得最晚。溫凜驚愕地發現,她投標的甲方公司老總和幾個助理簇擁著宴席的主人,兩人攀談著入席。那位主人穿得很休閑,像是剛從哪個健身房出來,雖然年過半百,但精神瞿爍,一身白色運動短袖,健步坐上主位。
後來溫凜才得知,他就是楊謙南那位出自傳的叔叔。
她暗自懊悔,當時怎麽沒好好研讀一下那本投資學教程。
楊謙南看她表情異樣,以為她緊張,說:“沒關系,就是帶你混個臉熟。”他面色平常,貼心地給她淋醬汁,小聲附在她耳邊,為她私底下介紹賓客。
溫凜其實知道,他這樣不熱衷應酬的人,能為她做到這一步,何止是受寵若驚能形容。
她猜想他會希望她表現得雀躍一些,至少野心勃勃,或者暗自感激。
可她不知怎麽的,就是做不出表情。
這段飯本來沒她什麽事。用楊謙南的話來說,她就是個混臉熟的。他叔叔是個很風趣的人,一頓飯都在閑聊,酒過三巡還讓服務員打開宴會廳裏的電視屏幕,問有沒有點歌功能。
溫凜默默喝著絲瓜蘆薈湯,腹誹說難怪楊謙南說他不著調。明明是那麽上位的人,卻像個頑童一樣。
令人震驚的是,那塊屏幕麻雀雖小,功能俱全。
服務員喊來一個會操作的經理,弄了半天給他調出一個卡拉OK模式。底下人都沒吃過這麽混搭的飯局,面色紛紛尷尬,但都只好賠笑。
幸好這席上真有會唱歌的人。
溫凜一進來就註意到了,席間除了她,還有另一個女人。她那位甲方老總以風流著稱,經常和不同的小網紅一起出鏡。後者一聽要唱歌,想也沒想就接過話筒,笑盈盈說:“那我就獻醜了。”
挑的歌也很正經,是九十年代的流行歌曲。
眾人該喝湯的喝湯,反正也沒人聽歌,交頭接耳說今天這絲瓜不錯。
就是圖個氣氛。
一首唱罷,領導高興,眾人捧場。
楊謙南摟著她的腰,悄聲無息地撲哧一聲。
溫凜撣開他的手,壓低聲道:“你正經一點。”就算再怎麽不愛應酬,也不能在這種滿場樂陶陶的時分,放浪形骸地笑,“好歹是你親叔叔……”
他就是不聽。那天他多喝了幾兩酒,抵在她鬢角,用一種極盡肉麻的口吻,膩著她說:“不要。她唱得太難聽了,沒你唱得好。你上去唱一首好不好?”
溫凜就是在這一刻,臉色一沈,慢慢放下了湯勺。
作者有話要說: 雖然我今天更新晚了,但我還是厚顏無恥地,寫了封信給大家。
咳,我要念了啊。
做好準備↓
————
【致讀者的一封信】:
如果你用的是網頁版晉江,此時應該發現,
你們可愛的作者已經像個印度人一樣
扒在首頁月榜的車尾了……
差一口氣……沒能上車……
希望大家再接再厲,沒收藏的點個收藏,不愛評論的超越一下自我,總是手抖打零分的控制住自己,為作者的車票加油助威,給這篇文掙一點點曝光度。
文藝小冷文沒有好榜單,全靠你們啦。
紙短情長,吻你萬千。
順頌時祺。
——愛你們的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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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有信心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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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到終於放課,溫凜第一時間挎上包出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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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謙南雙手枕在腦後,往墻上悠然一靠:“下課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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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遞回去,對面教室踏出來一雙皮鞋。
溫凜心道壞了,小農思想要不得,撿了芝麻丟西瓜。
她一擡頭,和陸秉青的視線對個正著。
對方好似本來打算視若不見,但被她這麽一望,三個人面面相覷,彼此一時都不知該說什麽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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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有什麽不好意思的,嗯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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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有一次,她問楊謙南,他為什麽這麽熱愛輸錢。
楊謙南笑著答:“賭博不就圖個樂子?你斤斤計較算出來錢,有什麽意思。”
有時候溫凜覺得,自己在潛移默化地被改變。從前她是最擅長趨利避害的人,也在最適當的時候抽過身。可惜現在她轉動腦子想一想,滿腦子都覺得他有道理。
賭這個字,確實不該算。
就像他們這一段關系,縱她賭技再拙劣,也能算得出結果。但她告誡自己,不要算。人生總在算計,當個贏家又有什麽意思。好運氣要老天雙手捧上來,才值得歡喜。自己匍匐著去掙,贏了也是悲戚。
所以他們一起麻痹在這種平靜與安然裏頭,從未意識到,那一根見血的銀針,會在何時到來。
答案在十月,他們吵了有史以來最兇的一場架。
溫凜覺得很奇妙。雖然他們的關系不倫不類,但互相從未急赤白臉,即便鬧到決裂的時刻,也是她靜靜地走,或是她靜靜地受。
要論關系融洽,他們興許能評上模範情侶。
但那一次不是。
要問原因,她想了想,或許只能歸結為——楊謙南是真的喜歡她。
他喜歡一個人的方式非常庸俗,送禮物,陪伴她。在她需要的時候,他會不吝惜幫她一點小忙。
那天就是這樣。溫凜在上競標會之前,被他喊去一個飯局。
坐進去她就發現情況不同。那是一個只能用氣勢恢宏來形容的宴會廳,一張分餐式的長餐桌,準時到的人都著深色正裝,不約而同地坐在下座。
整張餐桌半黑半白,楊謙南領著她在白的那邊隨手挑了個座,空出了最上方一個位置。
重要人物自然來得最晚。溫凜驚愕地發現,她投標的甲方公司老總和幾個助理簇擁著宴席的主人,兩人攀談著入席。那位主人穿得很休閑,像是剛從哪個健身房出來,雖然年過半百,但精神瞿爍,一身白色運動短袖,健步坐上主位。
後來溫凜才得知,他就是楊謙南那位出自傳的叔叔。
她暗自懊悔,當時怎麽沒好好研讀一下那本投資學教程。
楊謙南看她表情異樣,以為她緊張,說:“沒關系,就是帶你混個臉熟。”他面色平常,貼心地給她淋醬汁,小聲附在她耳邊,為她私底下介紹賓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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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段飯本來沒她什麽事。用楊謙南的話來說,她就是個混臉熟的。他叔叔是個很風趣的人,一頓飯都在閑聊,酒過三巡還讓服務員打開宴會廳裏的電視屏幕,問有沒有點歌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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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好這席上真有會唱歌的人。
溫凜一進來就註意到了,席間除了她,還有另一個女人。她那位甲方老總以風流著稱,經常和不同的小網紅一起出鏡。後者一聽要唱歌,想也沒想就接過話筒,笑盈盈說:“那我就獻醜了。”
挑的歌也很正經,是九十年代的流行歌曲。
眾人該喝湯的喝湯,反正也沒人聽歌,交頭接耳說今天這絲瓜不錯。
就是圖個氣氛。
一首唱罷,領導高興,眾人捧場。
楊謙南摟著她的腰,悄聲無息地撲哧一聲。
溫凜撣開他的手,壓低聲道:“你正經一點。”就算再怎麽不愛應酬,也不能在這種滿場樂陶陶的時分,放浪形骸地笑,“好歹是你親叔叔……”
他就是不聽。那天他多喝了幾兩酒,抵在她鬢角,用一種極盡肉麻的口吻,膩著她說:“不要。她唱得太難聽了,沒你唱得好。你上去唱一首好不好?”
溫凜就是在這一刻,臉色一沈,慢慢放下了湯勺。
作者有話要說: 雖然我今天更新晚了,但我還是厚顏無恥地,寫了封信給大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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